江西省民政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8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西省民政厅201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江西省民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江西民政网”下载。联系电话:07916264423

一、概述

  2010年,江西省民政厅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民政部门直接服务的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全省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徐毅厅长为组长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3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等。三是加强工作部署。20103月,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提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江西省民政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处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处室公布”的程序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建立政务公开内容专项管理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和评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工作责任不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编制《江西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同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三是制定《江西省民政厅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区分召开新闻发布会、约见记者、电子屏发布等三种情况,分别制作信息发布流程图。

(三)加强业务培训。每月初召开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政府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4月和6月召开的信息员会议上,分别邀请省委信息处、省政府信息处有关工作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授课。119日至11日,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民政宣传法制信访干部培训班,安排了政务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对机关和各市县民政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

(四)加强督促检查。一是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在对各设区市民政局的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中,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单项奖,按20%的覆盖面,对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优秀单位给予奖励。二是建立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媒体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编发《信息和宣传月刊》,并通过机关大厅电子屏幕,定时通报各处室局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情况。三是评选优秀文稿。每年底,通过处室局推荐、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评选出信息公开优秀文稿,给予物质奖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95条,2010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8条,比上一年度增长21.4%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江西民政网及有关业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0条。其中,概况信息30条,占2.2%;法规文件类信息118条,占8.7%;发展规划类信息16条,占1.2%;工作动态类信息792条,占58%;人事信息28条,占2.0%;财经类信息15条,占1.1%;行政执法类信息121条,占8.9%;公共服务类信息230条,占17%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98日,我厅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就草拟的《江西省英雄模范褒奖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香港文汇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等32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部分记者还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等省内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等民政主流报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在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接听政风行风热线4次,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7月初,与江西日报“江报直播室”合作,围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社会介绍了低保听证工作的目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  

(四)通过公共信息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宣传专栏,提供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册。在大厅电子屏幕设立民政政策专栏,滚动显示贴近群众的民政政策。在省地名档案馆设立接待室,提供地名档案的查阅和复印等服务工作。

(五)及时编制和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初,按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在331日前,编制了《江西省民政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江西民政网”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公布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次,2010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切实将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我厅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公布信息公开申请办事指南。在网站专栏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告知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附上《江西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受理—拟办—审批—回复”的程序,做到“四个不超过”,即查看信息公开申请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出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拟办意见不超过1个工作日,确定回复内容和方式不超过3个工作日,回复信息公开申请不超过1个工作日。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档案。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表》,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处理部门、信息回复方式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厅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加强民政资金使用公开为重点,使民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深化、更为全面;二是以加强社会救助、救灾、优抚、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主动解读为重点,进一步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落实好、维护好、保障好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江西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江西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江西省民政厅         填报时间:201129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名称

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4

学习培训

举办培训班次数

3

参加培训人数

190

二、主动公开情况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公开数量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数量

4895

1858

1、市本级公开信息

4895

1858

2、县(市、区)公开信息

 

 

3、乡(镇)公开信息

 

 

公开内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概况信息

78

30

2、法规文件信息

310

118

3、发展规划信息

41

16

4、工作动态信息

2058

792

5、人事信息

75

28

6、财经信息

39

15

7、行政执法信息

314

121

8、公共服务信息

559

230

合计

3474

1350

 

公开形式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

 

 

召开新闻发布会

1

1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1

1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

9

3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

3

1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1056

415

1、电子信息数

421

182

2、纸质信息数

635

233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302

137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42

17

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的纸质的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38

75

公开的

及时性

政府信息从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到对外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

4895

1858

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1、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8

0

2、当面申请(包括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数量)

 

 

3、信函申请

 

 

4、电子邮件申请

 

 

5、其他形式申请

 

 

办理情况

对申请的答复情况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8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①信息不存在数

 

 

②申请内容不明确

 

 

③因涉密免予公开数

 

 

④其他原因数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举报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数量

 

0

0

1.受理数

 

 

2.办结数

 

 

投诉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数量

 

0

0

1.受理数

 

 

2.办结数

 

 

行政复议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数量

0

0

1、受理数

 

 

2、办结数

 

 

行政诉讼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数量

0

0

说明:

1、“2010年数量”是指201011日至201012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2、“累计数”是指截至20101231日累计发布的信息数量。

3、各设区市的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部门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