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500911/2018-30109 发文机关: 中共江西省委 皇冠比分网_澳门皇冠体育 文??????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城乡低保 成文日期: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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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皇冠比分网_澳门皇冠体育 澳门皇冠体育: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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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皇冠比分网_澳门皇冠体育 澳门皇冠体育: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 皇冠比分网_澳门皇冠体育 澳门皇冠体育: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后三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澳门皇冠体育: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现就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澳门皇冠体育: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要在脱贫攻坚上领跑”的殷切嘱托,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改革创新,下足绣花功夫,尽锐出战攻坚,千方百计提升老区人民福祉,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2020年全省脱贫质量和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扎实基础,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添砖加瓦,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增色添彩。

    二、任务目标

    在过去5年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精准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狠抓产业就业扶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进一步坚持社会全体动员,坚持锤炼队伍作风,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结合,坚持开发保障并重,坚持提高脱贫质量,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2018年,作为深化落实年,加大攻坚力度,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10个贫困县摘帽的年度目标。聚焦重点难点,瞄准269个深度贫困村,完成120个深度贫困村村庄整治。

    2019年,作为巩固提升年,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根据上年脱贫成效,调整脱贫规划,加快推进剩余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再努力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6个国定贫困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摘帽的目标。

    2020年,作为全面决胜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主要领域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高质量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

    三、实施精准帮扶十大行动

    (一)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行动

    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强化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组织合作和利益联结机制,统筹推进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到人。

    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积极依托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稻米、蔬菜、果业、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茶叶、中药材、油茶等9大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品。推动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在贫困地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园,引进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带动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强化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脱贫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基层组织在组建合作社中的作用,大力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合作模式,支持贫困户以各种要素参与或入股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经营性、工资性、生产性、政策性、资产性等多种形式收益联结,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建立扶贫产业发展技术帮扶机制。依托省市县乡四级产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实行扶贫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有一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县域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基地)、物流仓储中心,完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加大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养,促进扶贫产品产销衔接及上网销售。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深化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开展进学校、医院、企业、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等“五进”活动,建立农产品定向直销模式。支持打造以“社会扶贫网”“邮乐购”“供销e家”“赣农宝”“和我信”等为代表的涉农电商扶贫平台,推动把贫困地区的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着力促进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落实国家光伏扶贫政策新要求,调整完善建设模式、建设资金、收益分配等,做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注重质量安全,做好运行维护,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省供销社、省工信委、省审计厅、省旅发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邮政公司、国电江西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就业扶贫拓展扩面行动

    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实行“搭建六类新平台、完善一套保障机制”就业扶贫模式。

    实施贫困人口技能脱贫。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面向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推动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至少掌握一门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用技能,引导订单式、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类职业教育项目,优先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

    推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加强地域间对口劳务协作,支持贫困地区人员外派就业。推动贫困地区开展对外家政服务企业供需对接,组织贫困地区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人口参加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保洁以及餐饮、住宿、理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技能培训,引导更多贫困人口通过家政服务就业。拓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主渠道,逐年提高从贫困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派劳务人员比重。

    强化就业脱贫平台建设。继续支持创建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托底等6类就地就业平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稳定增收。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发挥扶贫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其它各类资金作用,积极开发就业扶贫专岗,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先面向贫困县重点支持建设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或技工院校,完善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扶贫搬迁后续提效行动

    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严守搬迁贫困对象精准“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标线”、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红线”的四线要求,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要求,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强化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统规统建、集中安置方式,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实施好2018年2.3万贫困人口搬迁安置项目,确保完成“十三五”全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强化搬迁后续脱贫发展。逐户到人落实后续脱贫发展举措,建立健全后续帮扶台账。通过发展优势农业产业、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设置公益岗位、建设扶贫车间等,帮助贫困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在保障安置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基础上,结余的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对个人的补助资金及贴息资金,可在搬迁贫困群众后续扶持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

    强化搬迁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落实搬迁群众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政策,切实做好社区管理、搬迁群众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生态扶贫示范促进行动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人工造林项目、重点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计划优先向贫困县倾斜安排,到2020年贫困地区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较“十二五”末有所提高,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提高到30%以上,探索多种生态价值转换模式。深入推进生态扶贫试验区建设,支持上犹县、莲花县、遂川县、乐安县4个生态扶贫试验区每区建设1-2个以制度创新为重点的综合性实验平台。

    强化贫困地区森林生态补偿。适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在“五河”及东江源头等地区探索非国有森林赎买(租赁、协议封育)试点,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贫困县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不低于1.2亿元,新增生态护林员重点向贫困县倾斜安排。

    加强贫困地区湿地保护与恢复。优先支持贫困县申报创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申报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项目,鼓励各地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对贫困县内经正式批复设立的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给予奖励。推进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试点,切实做好鄱阳湖湿地保护,加大鄱阳湖湿地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湿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力度,推进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五)教育扶贫精准对接行动

    全面推进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持续深化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实现“三个确保、两个提供”,即: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贫困家庭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统筹推进乡镇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入住率。改善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附属特教班办学条件,实现常住人口30万人及以上县(市、区)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以下的开设特教班,提高贫困地区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任务。继续实施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

    全面推进贫困地区高校招生倾斜和服务能力提升。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国家贫困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三个专项计划,继续实施我省苏区专项招生计划。提升高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学科、科技、文化、管理等资源优势,依托思想库和智囊团、联合企业和校友等力量,引导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资源、涉农高校科技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主动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找准高校科研项目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结合点,提升高校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全面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贫困地区“特岗计划”教师补充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组织开展推普脱贫学习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脱贫。〔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六)健康扶贫巩固提升行动

    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根据脱贫需求,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投入增长机制,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加大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对象救助力度,推动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免费专项救治,强化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衔接,落实贫困患者县域范围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简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补偿材料,承办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保险机构应按月及时核报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补偿垫付资金。保障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待遇,对确诊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进行报销。

    加强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与健康扶贫能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招募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制度,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并可拿出不超过30%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着力解决基层执业医师紧缺等问题。

    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举措。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落实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和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教育厅、江西保监局,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七)危房改造稳固安居行动

    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规范简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危房鉴定程序,健全农户申请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对象认定程序机制,全面排查危房,完善存量台账,实施精准管理,做到改造一户、销档一户。2019年基本完成现有排查确定的10万余户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后续扫尾任务。对无经济能力、劳动能力的特别困难农户,实施“交钥匙工程”等措施,并鼓励各地创新举措,通过盘活闲置集体资产、采用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低成本方式,兜底解决特别困难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理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明确规范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检查要求、建房质量安全验收机制和农房加固改造工程技术要点,加强质量巡查监管,确保加固改造后农房安全。

    全面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八)保障扶贫兜底覆盖行动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织牢编密农村低保制度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络。严格核对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落实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予以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期内,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的渐退期。持续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到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40%,全面巩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成果。

    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农村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全面建立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

    力促残疾群体脱贫。夯实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确保10.93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目标。有效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因残、因贫辍学残疾儿童少年复学工作,强化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实用技术助残行动和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助残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力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筑牢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生活补贴对象向低收入、无固定收入等其他困难残疾人拓展,护理补贴范围向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拓展,及时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城乡标准统一。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加大对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力度,强化困难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残联、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九)基础设施全面改善行动

    提升贫困地区交通水平。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全省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2019年底实现全省所有村民小组通水泥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具备通客运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100%。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

    完善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向贫困县倾斜、向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到2020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项目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等项目,继续推进重点山洪沟建设,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国有公益性管理单位和乡镇农村集体管理的堤防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堤防工程运行管理。

    改造贫困地区电力和网络。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罗霄山片区等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0千伏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4G网络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将宽带网络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自然村组延伸。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优惠力度,鼓励推出扶贫专属资费优惠,减轻贫困群体宽带网络使用负担。

    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注重长效管护,全面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加快实施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安排,实施贫困村村庄整治提升工程,促进“七改三网”基础设施项目(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和互联网建设)和“8+4”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集成投向贫困村。〔责任单位:省委农工部、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国电江西电力公司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 、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十)深度贫困村着力攻坚行动

    扎实推进全省269个深度贫困村交通、饮水安全、水利工程、电网、互联网、文化服务设施等建设攻坚,确保新增资金、项目、政策三个倾斜,新增金融资金和服务优先满足、优先布局。

    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支持力度,增加对有深度贫困村的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等对有深度贫困村的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加大对有深度贫困村的贫困地区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保障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用地。

    强化对深度贫困村干部选派倾斜支持,精选省、市、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深度贫困村,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省委组织部、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国电江西电力公司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加强攻坚行动五类投入

    (一)强化财政扶贫投入

    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强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强化金融扶贫投入

    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投放,争取纳入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自主定价试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不断提高扶贫再贷款撬动比例。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进一步发挥好扶贫金融事业部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教育扶贫以及贫困村提升等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涉农银行机构发挥好网点优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对贫困地区网点建设、信贷资源实施倾斜,实现2018-2020年全省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贫困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创新扶贫信贷产业和模式,推出脐橙贷、蜜桔贷等针对特色产业以及电商扶贫贷、乡村旅游贷等扶贫信贷新产品,推广“企业+基地+贫困户”“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金融+扶贫车间”等金融扶贫新模式,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精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产业的支持作用,规范贷款使用方向,注重贫困户的自愿参与,加强风险防范。落实《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对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扩大“整村授信”业务运用范围。以县域为单位推进农村信用创建“两覆盖一提升”工程,实现农村信用创建行政村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促进农户信用贷款不断提升。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健全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明确贷款风险补偿标准,建立基金动态补充机制,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信贷通的风险补偿基金放大比例超过8倍及时足额补充到位。有效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制度。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农户提供助农取款、金融精准扶贫、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实施农业保险扶贫,持续推进贫困县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工作、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满足贫困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项目试点,推动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

    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建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充分汇集和利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向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继续引导上市(挂牌)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对接帮扶,增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农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江西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强化土地政策投入

    对贫困县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应保尽保,支持国定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国定贫困县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除正常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外,另安排每县600亩扶贫专项用地计划。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需用地计划应保尽保。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等占补平衡指标,在保障自身耕地占补平衡后仍有富余的,可向省内其他市、县(市、区)转让,涉及跨设区市转让的不得设置门槛。在保障我省发展所需的前提下,确有充足节余、符合条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申请承担国家统筹,省内及承担国家统筹所得收益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强化人才和科技扶贫投入

    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组织动员和培育新型青年职业农民,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贫困地区在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拿出一定招录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村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大力实施全省科技扶贫“个十百千”工程。升建1个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贫困地区建设10个国家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动员省市高校、院所、园区、龙头企业等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地区建立100个科技扶贫帮扶结对,选派1000名以上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贫困村,实现科技特派员联系省级2900个贫困村和269个深度贫困村全覆盖,促进科技特派员与致富带头人、技术成果与贫困地区需求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五)强化社会力量投入

    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帮扶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力量,出台具体帮扶措施。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强化定点扶贫单位责任。加强对定点扶贫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督促落实脱贫主体责任。把定点扶贫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的抓手,总结定点扶贫地区脱贫经验,完善本部门扶贫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地区实践锻炼,落实驻村帮扶干部有关补助政策。深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和对接。〔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组织部,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扎实做好军队帮扶工作。驻赣部队要把扶贫帮困、助建老区作为深入推进军民团结的中心任务,继续帮扶联系乡村学校,组织驻军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县级医院,部队卫生机构帮扶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所)和村卫生室。帮助培育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脱贫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扶贫。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组织民营企业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对接贫困户帮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光彩事业,提高精准扶贫成效。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融入大市场。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引导和管理,优化环境、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高扶贫效能。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为贫困人口提供生计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落实扶贫志愿服务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五、筑牢脱贫攻坚八项保障

    (一)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省负总责,重在把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乡(镇)推进和实施,重在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等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非贫困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持续实施省领导同志联系挂点3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压实省级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具体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各地区脱贫目标任务,实化脱贫具体举措,分解到年、落实到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

    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及时帮扶返贫的贫困人口,确保应扶尽扶。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省贫困户收入状况和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共享使用,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为脱贫攻坚决策指导提供支撑。探索“智慧扶贫”,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标准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开展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应用,强化扶贫工作站(室)专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脱贫攻坚期后站(室)设置不变、设备配置不变、人员落实不变、机制运转不变,保持基层扶贫工作的延续性。〔责任单位: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部门,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省工信委,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充分调动和发挥部门作用,共建共用共享项目库,提高项目库质量。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即: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建立同级审(内审)机制,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定期分析账面资金,对审计结余、招标结余、立项重叠以及实施条件不成熟所造成的闲置资金,实行定期结算清理和回收再调整。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资金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2018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和贫困村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对完成整顿已换届的贫困村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效,对未换届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后再进行换届。2019年开始,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排查,对存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等问题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整顿力度。把扫黑除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邻近强村干部中兼任、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到位。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不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民宗局,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加强贫困村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高校培养培训、县乡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贫困村储备1至2名年轻干部。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每2年发展1名年轻党员。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安排贫困户就近务工,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抓好《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从县以上党政机关选派过硬的优秀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加强考核指导,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专业法律服务。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免于事项限制,实现贫困群众应援尽援,维护合法权益。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引进外地资金技术开展的脱贫致富项目,给予选址规划、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土地、赔偿纠纷等方面法律意见指导,防范法律风险。全面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推进贫困地区办好传统公证业务、创新公证法律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公证机构公证员的人才培养,支持贫困地区公证机构以“互联网+公证”为载体,推行网上公证服务。完善贫困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协助村组织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切实做好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和贫困退出机制

    健全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调整对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评估方式,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改进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未经省里批准,市级以下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完善监督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促进规范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修订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和贫困县验收指标,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剔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根据国家澳门皇冠体育: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由各省统一组织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我省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检查方案,确保贫困县退出质量。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在国家对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上,省级对非贫困县进行普查,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四)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按中央规定进行,对不胜任的及时撤换,对弄虚作假的坚决问责,并依据《省委办公厅澳门皇冠体育:印发<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办发〔2016〕17号)进行处理。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和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范围。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按照省委“以严格的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以精准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省委巡视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分级分批分类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作为提高攻坚能力的重要措施,立足扶贫干部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根据脱贫攻坚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培训计划,明确2018、2019两年实施完成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共45万人的全员培训、精准培训计划任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以及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省直部门,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志为先,强化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鼓励各地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组建“扶贫文艺宣讲队”“精神扶贫工作队”等,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想干”的问题。坚持扶智为本,把智力扶持、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整合资源,发挥产业大户、创业能手、致富带头人等“田教授”“农秀才”的头雁效应,通过“依托身边的产业、遴选身边的能人、传授身边的技术、带富身边的群众”模式,提高贫困户脱贫本领,增强“造血”能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坚持扶勤为要,改进帮扶方式,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解决“不愿干”的问题。坚持扶德为重,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等做法,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探索打造“红黑榜”“曝光台”载体、建立贫困户脱贫成效评分奖励制度、推行依法治懒模式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行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解决“不去干”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澳门皇冠体育: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澳门皇冠体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省脱贫攻坚典型经验,讲述好贫困群众“脱贫故事”,传播好脱贫攻坚“江西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宣传纳入常态化宣传计划,开设专题、开辟专栏,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点新闻报道。利用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脱贫攻坚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脱贫攻坚网络媒体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行业扶贫宣传,运用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以及行业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简报、刊物等载体,对行业扶贫深入宣传报道。开展扶贫主题文艺作品、微视频、图片等创作和征集活动。按有关规定做好全国脱贫攻坚奖的推选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加强结果运用,以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为抓手,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部门,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七)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开展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增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办案风险评估处理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预警预案,依法妥善处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等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灾积贫、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加强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八)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后减贫战略。研究推进我省扶贫开发立法,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省农业厅,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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