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江西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04-20 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4月19日,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吴晓军介绍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重大安排,更是依法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确保执法检查符合规定、扎扎实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聚焦“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全面了解我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把督促解决问题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会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作了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条文解读和检查实务讲解。


来源:江西日报 魏星 通讯员孙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