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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04-20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快推动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长江江西段、赣江干流段入河排污口底数,出台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长江、赣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此次行动的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江干流段,其中,长江江西段自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村开始至彭泽县马当镇湖西村止,岸线全长约152km;赣江干流段自章水和贡水在赣州汇合处开始至九江市永修县吴城人工湖(含东、南、北支)。排查整治工作涉及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5个设区市,27个县(市、区)。原则上,排查范围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我省计划到2020年底,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在排查、监测及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明确技术要求,对所有排查范围,做到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反复校核,确保排查无遗漏。


来源:江西日报 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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