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制度规定等落实不到位

我省通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17 08:50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5月16日通报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察情况,校园食品安全仍然存在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硬件设施基础条件较差、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有待规范等隐患和问题。

今年3月底至4月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组成督导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看材料、不听汇报、直赴学校、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对近3年发生过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的食堂、食品超市、学生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和校园周边小餐饮店或小食杂店,进行随机抽查。

督察发现,部分学校和幼儿园在自查中不能发现较大隐患问题,自查发现的问题一般都是从业人员不注重个人卫生等,自查制度流于形式;一些农村中小学食堂未实行集中清洗消毒餐具,由学生自行负责餐具清洗管理;多数乡镇学校食堂防蝇、防鼠、防虫等“三防”设施不到位,食品加工处理区苍蝇较多;部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索证索票不全、没有建立进货台账或台账登记的品种和信息不全;部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无证经营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来源:江西日报 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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