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发布日期:2019-09-19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9月19日,江西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发布《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省苏区办副主任温俊杰,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王小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主持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文颖 摄)

周雍:

记者朋友们、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上午召开的《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新闻发布会。

加快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2017年12月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全力抓好集聚集约、创新驱动、体制改革等工作,加速推动开发区动能转换、效益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开发区发展的制度建设工作,近年来围绕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好政策,2017年12月印发的《澳门皇冠体育: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制定出台《江西省开发区条例》,与此同时,各开发区对下一步深化改革也有迫切需求,因此,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做到于法有据,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制定出台《条例》,十分必要、意义重大、正逢其时。

前期,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省司法厅通力合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多轮协调论证、严格立法审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江西开发区条例(草案)》,并于2019年7月2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必将为全省开发区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同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同志、省苏区办副主任温俊杰同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王小平同志、省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的新闻媒体朋友。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同志就《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主发布。二是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同志作新闻发布。

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文颖 摄)

张和平:

各位新闻界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召开《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新闻发布会,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此,我谨代表省发改委,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省开发区工作的各部门和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一、出台《条例》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开发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引领区。现有的107家开发区(含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投产工业企业数占全省70%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高新企业数均占全省80%以上,对推动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开发区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指导。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省发改委作为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于2018年8月起组织专门力量启动《条例》起草工作,在深入研究、反复斟酌、多次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特别是各开发区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审议稿。2019年4月26日,报请第2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大财经委审查后,2019年5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初审。在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修改的基础上,2019年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二审并表决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前后历经近一年时间,立法速度走在了全省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前列,同时我省也是全国第四个出台开发区条例的省份,开发区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加快开发区的提速进位、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澳门皇冠体育: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澳门皇冠体育: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性文件,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积极探索开发区法规规章建设”,制定出台《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对加快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意义重大。

二是有利于全面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总的看,全省开发区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凸显。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管理机构法律主体地位缺失、职责不清晰、权责不匹配等问题。《条例》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主要职责,从根本上理顺了体制机制,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别是为下一步深化开发区改革做到于法有据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有利于持续推进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明确提出开发区强则江西强、开发区活则江西活、开发区旺则江西旺,并先后围绕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提升综合效益、加强要素保障、实施“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管长远的重大政策和举措。《条例》把这些政策予以法制化,有利于实现政策的集成,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条例》特点鲜明,内容丰富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整合、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章节,共45条,内容完善,结构合理,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既贯彻了国务院文件精神、又结合了江西实际。概括起来,《条例》体现了“四个突出”的鲜明特点:一是突出规范有序。通过明确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法律地位,对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设立整合、管理运行、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作出规定,为开发区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改革创新。《条例》通篇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鼓励开发区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用足现有政策。三是突出提质增效。强调开发区应当遵循新发展理念和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群发展、节约集约、特色发展,以目标导向引导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四是突出环境优化。把开发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主阵地,向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看齐,不断提升开发区行政服务效能。从具体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功能定位。《条例》明确,要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要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开发区的智慧化、绿色化、服务化,提升开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管理水平,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强化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是实现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开发区管理机构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按规定的职责对开发区实行管理。同时,为理顺开发区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条例》明确:省级层面实行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分类别归口管理的“1+3”工作机制,其他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开发区的相关工作,形成统分结合、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界定了职责权限。开发区的主责主业是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条例》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招商引资、促进创新创业、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在此基础上,《条例》还明确,根据开发区需求和承接能力,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应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权限;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经批准开发区可以整合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指明了发展路径。为改变我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问题,《条例》明确提出,要实现开发区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强化集群发展、节约集约、整合优化、市场化运营、综合考评等措施,促进开发区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同时,《条例》从多个方面鼓励和支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运行机制上,鼓励建立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模式;鼓励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理体制上,支持开发区自主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鼓励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办法。

五是强化了服务保障。按照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的标准,《条例》明确要求,要加强建设“三个体系”、加快建立“两项机制”,即: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体系、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建设信息发布体系、为企业提供多方位信息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履行依法作出的招商引资承诺,建立维权投诉协调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此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企业、投资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我们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省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已编制印发《条例》释义,对条文的立法依据、主要含义、落实路径逐条进行详细解读,并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解读培训会。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标语牌、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使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开发区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自觉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研究细化配套举措。对《条例》中方向性、原则性的条文,本着政策成体系的原则,深入研究,加快细化出台一批前瞻性强、用得上、效果好的配套政策。对鼓励性的条文,坚持问题导向,选择好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法逐一抓好落实。

三是切实加大协调力度。《条例》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我们将加大与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同志们,新闻界朋友们,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抢抓改革机遇,锐意进取,实干苦干,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努力在推动中部崛起勇争先上走前列,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雍:谢谢张主任的发布。下面,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新华社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记者: 《条例》作为江西省针对开发区出台的首个地方性法规,与其他省份相比,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江西的特色和亮点?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文颖 摄)

邓勤:制定出台《条例》,是我省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务实之举,为把《条例》立成一部具有江西特色、经得起实践检验、管用好用的法规,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能为则为”。《条例》虽然没有直接上位法可以参照,但有关开发区的管理权限、行政执法、财政体制、土地政策等条款,在组织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中有相应的规定,我们全面研究,统筹考虑,能为则为。例如,澳门皇冠体育:开发区内的低效等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问题,有意见认为如果放开会增加处置闲置用地工作难度,但我们考虑到国务院办公厅《澳门皇冠体育: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规定,因此《条例》明确:“对开发区内的低效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收购储备、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进行再开发” “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 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二是“能放则放”。开发区本身就是个改革创新的产物,要进一步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松绑。因此,按照“能放皆放、权责一致、职能匹配”的原则,《条例》明确,应当赋予开发区相应的经济管理权、可以行使必要的社会管理权和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根据开发区的实际需要、承接能力,在权限承接上,留有充足的制度空间。

三是“能细则细”。就是尽可能把政策写到位,做到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比如,在运行机制上,鼓励建立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模式;鼓励大力引进和撬动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理体制上,支持开发区自主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鼓励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办法。这些条款都很细、很具体,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鼓励地方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鲜明态度。

人民网记者(文颖 摄)

人民网记者:国家没有澳门皇冠体育:开发区的上位法,外省立法也不多,请问我省在《条例》立法过程中把握了哪些原则?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王小平(文颖 摄)

王小平:目前,国家没有澳门皇冠体育:开发区的上位法,省外也仅有江苏、辽宁、山西三个省份出台了开发区条例。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澳门皇冠体育: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澳门皇冠体育: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是本《条例》立法的主要参考依据。在立法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原则: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明确开发区法律地位、规范管理体制、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入手,着力破解制约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突出症结、现代产业培育的突出短板、政务效能提升的突出瓶颈,通过立法引领改革方向、推进改革进程、保障改革成果。

第二,坚持成果集成。自2017年以来,为加强开发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围绕理顺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效益、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管长远的重大政策和举措,经过实践检验已经非常成熟、效果十分明显,我们对此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固定下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过《条例》进一步促进全省开发区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第三,坚持共识共为。在《条例》协调过程中,多次与省政府有关部门一起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和赴外省进行考察,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地方政府和各开发区的意见,形成了共识。例如:在立法过程中,大家普遍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应该赋予哪些职责权限较为关注。为保障开发区的高效运行和为下一步改革创新留有更大的空间,《条例》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使开发区管理机构从法律上具备了承接经济管理权限、必要的社会管理权限和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限的主体资格。

总的来说,《条例》把握了法治要求,彰显了改革理念,突出了创新精神,对于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为避免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请问《条例》明确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省苏区办副主任温俊杰(文颖 摄)

温俊杰:在培育产业集聚过程中,避免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关键是要合理引导,对同类产业进行细分,不同开发区突出产业链的某一环节或某一细分领域,形成错位、互补的生态链条,增强区域主导产业的竞争力。对此,《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条例》规定,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要组织编制发展规划。《江西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已经于2018年11月印发,设区市的规划,重点明确开发区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建设运营模式和保障措施;各开发区要细分产业领域,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本区域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不断提升开发区专业化水平。通过完整的规划体系,推动形成产业互补、梯度发展的格局。

二是强化整合优化。《条例》鼓励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要求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基地、工业小区、产业区等规模较小、布局分散的开发板块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化比重低的开发区,可以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通过整合优化,强化统一管理,形成定位清晰、协同配合、链条完整的发展格局。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在产业发展方面,鼓励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质量效益高、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同时,要加快落实“标准地”要求,各开发区重点围绕本区域的细分产业,明确准入范围、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指标,构建特色鲜明、量化入园的“标准地”指标体系,凡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园,促进开发区产业向专业、特色领域集聚。

周雍:好,谢谢!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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