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西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澳门皇冠体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皇冠比分网: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31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宣传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效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和司法行政的知晓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2019年,全厅共公开信息2214条,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主动公开信息2204条(省政府网站454条,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4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94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611条)。
2019年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及时修订了《江西省司法厅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的渠道。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互联网申请9件,信函申请1件,我厅全部及时受理,按期予以回复。其中,予以公开的6件,不予公开的2件,不属于我厅负责公开的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在信息公开范围内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出台了《江西省司法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试行)》《江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中将“信息公开选项”设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类型,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即要求规范标注,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上网公开。二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设置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设置“新闻发布”“互动交流”“群众之声”“民意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表达关切。2019年,我厅网上回复社会公众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咨询达4473件。三是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江西法律服务网功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服务大厅。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系统与律师、公证等业务系统对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唯一收件口,做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实现“一站式”“全业务”服务。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材料、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统一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确保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做到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四)平台建设。根据省司法厅重新组建的实际,及时关停原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在省司法厅网站新增立法意见征集、执法公示等专栏,设“电子公文查询中心”“法律法规检索系统”“数据统计”等栏目,并开设“人事任免”“发展规划”“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监督投诉”等139个公共政务栏目、371个子栏目,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公众关注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资料,厅门户网站的日均信息交换量达到80余条,动态类图文信息和电子公文已实现24小时滚动更新发布上网。2019年,我厅网上公开发布机构、法务、政务、服务类信息37643件。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化,省司法厅及时调整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公开意识,形成一体机制,进一步提升江西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水平。针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题学习,为做好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实践指引,110多余名干警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4 | 5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0 | 19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 | 1 | 42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 | 0 | 2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8.38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2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8 | 2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做的还不够,信息发布平台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挖掘信息,信息公开的特色、质量还不够,与群众个性化的需求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推进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及时解读热点、回应关切,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jxsf.gov.cn)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ruiwengd.com)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联系电话:0791-87709031、87709226(值班室);传真号码:0791-87709022、87709226(值班室);邮政编码:330046;电子邮箱:jxsfxxgk@sf.ruiwengd.com)。
江西省司法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