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我省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医疗保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围绕重要政策出台,及时主动与省政府新闻办沟通对接,先后召开江西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新闻发布会,20余家媒体累积发稿50余篇,强化了医保领域热点问题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参加江西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直播2次,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1次,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与听众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2.对接新闻媒体,传播江西医保“好声音”。高度重视媒体宣传,与省内主流媒体建立常态化合作联系,及时为媒体供稿并协调采访。2019年,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病”用药、带量采购、医保缴费等工作,及时组织宣传,全年在江西新闻联播上稿7篇,江西日报上稿16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规范搭建平台,确保信息畅通及时。2019年6月,我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正式上线,官网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58条,官方微信全年公开信息100余条,其中阅读量破万的推文有2条。
(二)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力度。紧紧围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开展专题政策解读。2019年,通过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篇。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政策,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等群众关注的话题,采取图解等形式,清晰生动地进行解读,得到了普遍赞誉。
2.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我向省长建言”、局网站政民互动平台上的“局长信箱”、“政策咨询”等入口,及时对网友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2019年,办理“我向省长建言”来信10件,处理“政民互动”局长信箱340封。同时,加强舆情管理,实时搜集网络重大舆情,第一时间研判可能引发舆情的苗头,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主动提前介入,全年处理网络舆情信息18855条,确保了“舆情发现早、调度指挥快、处置成效好”。
3.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交由省医保局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20件(其中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3件)。省医保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及时交办,按时答复,并在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三)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均按照申请人要求办结答复。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加大医疗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全面梳理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前提条件、申报材料、审批和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事项25件,并主动公开。同时,依托江西“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全力推行备案业务网上办、查询服务掌上办、大厅业务马上办、证明事项简化办“四办”模式,努力实现“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
(五)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权责清单、社会公益事业公开等方面,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有力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服务网、省医保局官方网站公布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各事项的实施依据、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公众可便捷获取相关信息。做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主动公开基金监管、医保精准扶贫、医保经办服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信息20条。
(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作为新组建单位,我局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发布程序、监督考核、运行维护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督促各处室单位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员报送队伍,建立覆盖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的信息报送群,局机关举办信息报送培训班,向局机关各处室信息员介绍信息公开的平台、流程、要求等,提升信息员报送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 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1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79.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离社会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传播影响力有限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总体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同时探索出台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舆情应对应急机制等,确保信息准确、导向正确。二是进一步完善平台,逐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功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为新组建单位,本单位门户网站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上线,故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ybj.ruiwengd.com/,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