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45016828/2020-19868 发文机关: 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出让公告 成文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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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前公示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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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前公示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前公示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根据《抚州宏华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收储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拟收回抚州宏华实业有限公司32.6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面附着物,本次收储范围为:该32.67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地面附着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现使用权人:抚州宏华实业有限公司

土地证号:抚金国有(2010)第033号土地证、赣(2019)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123号、0025119号、0025125号不动产权证

土地坐落位置:伍塘路以西、金巢大道以东、安石大道以北

土地取得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收回土地面积:21780㎡(合32.67亩)

地面附着物基本情况:

附属用房、厂房、机房、配电房、食堂、停车棚、围墙、道路;绿化苗木;设备等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下午6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及地面附着物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送交我局。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如对拟收回的该宗地及地面附着物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出租、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问题未处理前将暂时中止收储。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收储手续。

     受理单位: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抚州市钟岭大道9号)

联系人:杨晓华  黄思炜

电话:  0794-8259908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0年11月10日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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