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501113/2020-20696 发文机关: 省交通运输厅 文??????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成文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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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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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报告

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现有寻乌南互通以北2.1km处的寻乌县南桥镇古坑村附近,与济广高速公路(G35)桩号K1565+855相接,终点在寻乌县菖蒲乡赣粤两省交界的新屋下村附近,对接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广东境内段,项目桩号范围为K0+192~K27+400。工程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5°43′29″~115°27′15″、北纬24°50′29″~24°40′53″范围内。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等。本工程主线总长27.208km,2条连接线长670.0m;主线路基宽度26.0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100km/h;连接线路基宽度12.0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60km/h。本工程主线设置大中桥4395.0m/9座、分离桥梁758.0m/1座,中短隧道2478.0m/4座,主线桥隧比为28.05%;互通式立交3座,涵洞105道;管理服务设施9处。2条连接线分别为留车互通立交连接线和菖蒲互通立交连接线。本工程征占地总面积257.36hm2,其中,永久占地196.51hm2,临时占地60.85hm2;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335.82万m3,其中挖方702.94万m3(含剥离表土29.36万m3),填方632.88万m3(含回填表土29.36万m3),土石方经平衡调配后,需借方22.85万m3,产生弃方92.91万m3。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5.7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0亿元,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月建成通车。


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

我办委托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19年3月,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同月,江西省水利厅以《江西省水利厅澳门皇冠体育:〈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赣水水保字〔2019〕8号文)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由于本项目实际施工路线与水保方案设计阶段线路相比发生较大偏移,项目办已委托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目前编制单位正在组织编制变更报告。

(二)水土保持组织管理

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代表为项目办主任,项目办副主任在项目办主任的授权下,履行分管范围内的职责,直接对主任负责。本着精简高效、科学管理的原则,项目办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工程技术处、工程监理、监察处组成。部门实行岗位负责制,所有人一岗三责,各分项业务做到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过项目办主任领导协调下的分工合作,确保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完成。我办水土保持管理职责及内容如下:(1)工程技术处:协调联系委托的第三方水保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2)监理单位:负责落实水保措施方案及水保专业单位提出的问题整改,开展日常检查巡视旁站等水保工程质量保证,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评定及内业资料的质量保证。(3)监察处:定期组织开展思想教育、专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水保专项检查活动监督、水保工程落实的监管,配合水保部门的专项督查。

本项目参建单位详见下表。

参建单位一览表

项目

标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

SSA-SJ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RA标段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咨询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路基、路面、交安、绿化

SSA-1

江西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SSA-2

江西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制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和金额标准时必须进行招投标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在招标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全部纳入主体工程的招投标中,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报批后,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标、定标、公示和报备后,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的基础,涉及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质量评价等诸方面。在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同时也贯穿整个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始终。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程施工、拆迁补偿等均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本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管理、监理人员深入学习合同文件,提高合同管理和监督能力;同时,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严格要求各施工承包人切实执行合同,兑现各项承诺,严把工程合同管理关,力争达到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合同“两严格”要求。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工程总体目标,各个监理、施工单位成立了水保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予以负责。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防范建设中不规范行为,设立专门小组,对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资金投入、人力和设备资源提供指导和保证。

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的档案管理落实档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将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纳,文件归档做到归档范围明确、档案完整安全。同时聘请专业的档案公司进行咨询服务,完善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管理完善、齐全。一是做到项目立项、批复系统归档。二是及时将水保专项监测情况下发给参建单位,及时整改。

(三)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1、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1)主体工程区

主体工程区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互通立交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等部分。目前主体工程清表已基本结束,部分路段正在进行路基土石方工程及桥涵基础工程施工。


(2)弃土(石、渣)场防治区

本次目前共使用4处弃土(石、渣)场,分别是K2+100右侧弃土场、K15+300右侧弃土场、K17+000右侧弃土场和K22+500左侧弃土场,弃土(石、渣)场均在使用中。

(3)取土场防治区

本项目目前共使用1处取土场,位置为K15+000右侧,该取土场正在使用中。

4)施工场地防治区

本项目目前共使用8处施工场地,包括一分部1#、2#、3#拌合站、钢筋场、生活区以及二分部1#、2#、3#拌合站、钢筋场、生活区,绝大多数施工场地边坡采取了植草护坡或临时苫盖等措施进行防护,场地周边及内部修建了排水沟、急流槽等截排水措施,个别在建的施工场地周边开挖了土质临时排水沟,排水出口处设置了沉沙池(沉淀池),场地内部空闲场地采取了铺植草皮和撒播植草等形式进行防护,取得了较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5)施工便道

部分施工便道填挖边坡采取了植草护坡和无纺布覆盖进行防护,路侧开挖了土质临时排水沟,道路铺设碎石或水泥硬化,减少了水土流失,起到了较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6)表土临时堆放场

本项目目前共使用10处表土临时堆场,部分表土临时堆放场采取了临时苫盖措施。


2、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截止目前,本项目各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具体如下:


3、取土场、弃土(石、渣)场变更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置1处取土场,位于K22+100左侧,占地面积1.91公顷,取土方量22.85万m3。目前共使用1处取土场,位于K15+000右侧,为新设取土场。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置12处弃土场,占地面积14.81公顷,弃土方量92.91万m3。目前实际使用4处弃土场,分别是K2+100左侧弃土场、K15+300右侧弃土场、K17+000右侧弃土场和K22+500左侧弃土场,弃土场在使用中。均为新设弃土场。

4、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表土是重要的资源,为切实保护项目区的表土资源,项目办专门制订了《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及《表土资源利用及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清表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允许乱弃乱倒,坚决不允许破坏红线范围外的地表。清表表土分堆集中堆置,施工后期全部用于中央分隔带、碎落台、护坡道、互通区、管理服务区、路基边坡绿化以及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5、监督检查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因项目刚开工建设,各项施工及水土保持措施的管理正在完善中,江西省水利厅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无对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四)水土保持监测监理

我办已于2020年9月委托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成立了监测项目组,赴项目办搜集项目相关资料,并开展了2020年第三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外业工作,目前监测单位正在根据外业监测情况编写《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2020年第三季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报告完成后将及时报送省水利厅。

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一并纳入主体工程建设监理。我办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监理单位,中标单位为江西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监理细则,不定期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巡查各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对存在缺陷的区域,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专项防护设计、施工单位及时补充完善,避免水土流失给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及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尤其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中间验收。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水土保持监理项目部严格按精品工程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并且在实际施工中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分析工程建设期内外部环境对施工各工序的实际影响,合理指导施工计划安排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尽可能地优化施工程序,最有效地利用施工有效时间,达到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的全面实现。

施工阶段投资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造价控制,通过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费用的监测,确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费用动态管理控制,确保投资有效的落实在实处。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我办已经委托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待项目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即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三、经验与问题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总结

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及各参建单位的努力下,认真组织实施,打造绿色高速公路,较好地控制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回顾项目已实施的水土保持工作,认真总结出以下经验和体会:

针对部分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污染的情形,制定专项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三同时”的水土保护原则,实现守护青山绿水的目的。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水体排放、固体废物管理等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项目办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管理措施,并取得良好成效。同时设置奖惩措施,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护和环境保护专项活动设立管理目标风险金,并纳入项目评比,通过考核评比兑现奖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主体工程等区域水土保持临时措施不够完善,建议完善临时覆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2)弃土(石、渣)场、施工便道等区域水土保持措施不够完善,未做到“先拦后弃”,建议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3)本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报告目前仍在编制中,建议报告编制单位尽快完成变更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履行水土保持变更审批程序。

四、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

1、及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编报和审批手续;

2、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程规范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带绿施工”、“先拦后弃”,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到水土保持措施不打折扣;

3、特别重视施工过程中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的实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产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

4、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完善意见对现场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完善,邀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措施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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