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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宁静还给学校 把时间还给教师

我省出台举措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发布时间:2020-06-06 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未经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同意,不得开展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不得组织专项活动进校园,不得组织城市创建类活动进校园……省教育厅6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出台的《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呼吁社会各界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全面清理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专项清理;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同一事项不得多部门要求学校、教师提报数据材料,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要求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同级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合理部署教育扶贫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农村农民信息调查统计、整理表格、填写台账、定期走访贫困户等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包户脱贫;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进校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等进行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

——减轻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教师抽调借用和“吃空饷”常态化清理机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教师的抽调借用,实行一年一清理,限期清退;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的培训和会议,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各级教育部门要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加大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

为切实推动教师减负落到实处,我省还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并在省级层面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工作机制。同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把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


来源:江西日报
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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