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标准化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发布日期:2020-09-29 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9月2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江西省标准化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介绍《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玮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文颖 摄)

黎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了加强我省标准化工作,我省出台了《江西省标准化条例》。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先生,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女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先生,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玮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等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王福平局长作介绍。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文颖 摄)

王福平: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西省标准化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条例》是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面修订后,全国第4个、中部地区首个完成修订的标准化地方性法规。这是我省标准化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标准化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简要介绍《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任务。

一、《条例》的立法过程

《标准化法》修订后,我局立即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组建起草小组,开展了调研、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聘请专家论证等一系列立法前期工作,起草了《条例》修改稿初稿。《条例》修订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后,我们立即修改完善,向省政府呈报了《条例》修订送审稿。

《条例》修订工作得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司法厅就《条例》修改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深入基层调研,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在立法技术上给予支持帮助。为加快立法步伐,省人大财经委提前开展立法调研,并针对建立标准化激励机制、加快自主创新技术领域标准培育等一些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好的立法建议。2020年4月26日,第4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修订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初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我局会同法工委围绕标准化激励机制、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实施等问题,再次进行深入广泛的调研,从而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也更具创新性,也更加适合我省标准化工作实际。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2017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范围、分类、标准化工作机制内容等作了大篇幅的修改。我省《条例》此次修订立法,立足对接上位法、以问题为导向、总结提炼创新实践经验等原则,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现《条例》共7章48条,可以概括为“四大亮点”,“四个突破”。

“四大亮点”分别为:

亮点一:建立绿色生态标准化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设“‘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特别规定”专章(第四章),这也是我省《条例》的鲜明特色。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澳门皇冠体育:“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这个专章里,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按照权限适时制定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加严格的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绿色生态地方标准,并推广应用。二是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将生态保护、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三是推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志制度,推动“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的实施。四是依法采取政府采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融资帮助等方式,支持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

亮点二:完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一是明确省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二是加强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机构的合作交流,参与区域标准化协调合作,促进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三是明确将标准化成果纳入本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奖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据、职称评审业绩条件。

亮点三:健全标准制定、实施、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条例》实现了从行政管理法向社会治理法的转变。一是明确对生态文明、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标准项目,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二是强化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提供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服务。三是促进推荐性标准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政府采购、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推荐性标准引用。四是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亮点四:强化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标准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水平。《条例》明确建立标准化白皮书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标准化工作办事流程,提供便利的标准文献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平台型企业等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为进一步激发标准创新活力,《条例》增加标准制度供给,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是建立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度。对暂不具备制定地方标准条件,又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供科研、设计、生产和管理等人员参考使用。

三是建立教育、科研机构标准化制度。《条例》规定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将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或者修订,作为岗位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是健全企业标准公开制度。《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将执行的企业标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

三、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任务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有效的实施。《条例》颁布后,贵在执行、重在落实。我们将大力推进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条例》宣传普及。我们将集中开展《条例》培训,帮助各有关单位和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起草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知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有奖知识问答、案例分析、专家访谈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重要标准宣贯。

二是强化标准化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落实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建立标准化激励、人才培养等引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两级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标准化工作的部门联动,加大重要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协调力度,实施标准化重点提升工程,为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三是打造“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品牌。大力推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志制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模式,培育并推出一批体现江西特色优势的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共同唱响“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品牌。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政府采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融资帮助等方式,支持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引导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标准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以更强烈的担当精神,切实推动《条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夯实标准化基础,铺就质量强省之路,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黎峰:谢谢王福平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新华网记者(文颖 摄)

新华网记者:请问王局长,刚刚您在介绍中,提到江西省正在开展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请问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福平:目前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2016年,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澳门皇冠体育: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2019年,在南昌召开省部生态文明标准化联席会议。我省研究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标准化建设方案》及分年度行动计划,推动各项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与国外标准化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积极推进江西标准国际化进程。与重庆、福建、贵州、海南等省市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交流,探讨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准化合作模式,加强标准互联互通和合作发展,促进标准互认和产业对接。

(二)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成立了由黄璐琦院士担任总顾问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专家委员会,组建水土保持、稀土综合利用、中药节能等23家创新基地行业分中心,积极探索专业领域标准化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新举措。搭建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完善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明细表。体系框架分为基础与管理、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培育等5个子体系。初步构建以标准化研究机构为主体,搭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科技创新标准化技术平台。组织24项省级生态文明领域标准化研究重点项目,加快生态文明领域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三)不断健全生态文明标准化体系。在标准研制方面,参与起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绿色产品评价 墙体材料》等国家标准项目。发布实施《“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坡耕地侵蚀治理技术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300余项地方标准和《江西绿色生态 茶叶》等10余项团体标准,不断健全完善支撑绿色发展、体现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在标准实施方面,围绕江西特色优势产业,组织绿色生态家园、节能、红色旅游、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循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同步提升试点区域(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引领绿色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工业报记者(文颖 摄)

中国工业报记者:与原条例相比,新版条例的内容有很大的变化。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请问这项制度改革,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文颖 摄)

邓勤:取消企业标准备案事项,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是我国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制度创新。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方面,企业可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加快新产品研发和产品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是企业对社会的质量承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质量和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变得更加公开透明,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消费者可以通过公开的标准来对比、选择商品和服务,倒逼企业提高标准和产品质量水平。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我省条例一是在《标准化法》要求企业标准“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开“对应的试验方法”要求,增强同类产品标准的指标可比性;二是增加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商品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标示标准编号”的要求。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请问《条例》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了哪些制度设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文颖 摄)

杨润华: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的发展。《条例》为增加我省高标准的有效供给,一是将地方标准范围扩展到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殊技术要求,同时赋予了设区市制定地方标准的权利;二是发挥市场主体在高标准供给中的作用,增加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区域产业集群等领域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三是遵循国际惯例和其他省份做法,明确了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地位,对暂不具备制定地方标准条件,又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供科研、设计、生产和管理等人员参考使用;四是明确了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制定本单位产品、服务、管理标准的,可以参照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把标准供给的主体进行了拓展。这些制度都有助于发挥标准在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及推动作用,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文颖 摄)

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条例》全面落实落细《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对原《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中有关标准的范围、分类、标准化工作机制等作了大幅修改。请问为什么要做出这些修改呢?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文颖 摄)

凌云:一是新《条例》实现了从行政管理法向社会治理法的新转变、新定位,将政府单一供给的原有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二是着重发挥市场机制在标准供给方面的作用,强调市场主体实施标准的主体责任,凸显企业、社会团体责任,通过自我声明公开和信用公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扭转以行政法律责任为中心的责任追究模式,对企业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违法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强调企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是标准化工作的内容从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管,扩展到标准化服务活动等。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我们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依法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宣传培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信息咨询、企业标准排行榜等服务,推进标准化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同时我们也将条例原名称《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修改为《江西省标准化条例》。

江南都市报记者(文颖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从《条例》中了解到我省将推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志制度。请问此项制度后续有哪些配套举措?企业如何参与此项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玮(文颖 摄)

蔡玮:去年我省发布了由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生态学会、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等单位共同起草完成的《“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地方标准,从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理念、基本要求、评价组织实施等方面对“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进行了规范,将绿色生态的概念转化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量引领四大评价要求,对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健全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打造“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品牌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我省将以申请开展联盟认证的形式推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一是出台“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管理办法和专有标志、证书;二是成立“江西绿色生态”国际认证联盟;三是组织制定“江西绿色生态”系列标准和相应的认证实施规则,我们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江西绿色生态”系列标准的制定,支持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四是开展“江西绿色生态”认证工作。企业通过“江西绿色生态”国际认证联盟成员的认证,可以在产品标签或者包装物上使用“江西绿色生态”标志。

黎峰: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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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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