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澳门皇冠体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住建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公开质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6条,含规范性文件11件,更新政务动态信息494条,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86件。按期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有关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统计报告、人事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体检、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信息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成效显著。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信息,全年棚改计划开工20.42万套,居全国第1位,2020年1506个小区、33.16万户改造任务全面开工。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制度,全省四类重点对象5150户危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09户,均高质量提前完成改造。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政策发布和解读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文件通知,宣传政策法规信息。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通过厅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更好地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2020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37条,办理留言回复255条,开展在线访谈5次,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四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建设。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公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加强对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对口部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其中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2019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2021年度继续办理2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政策、行政许可申请及审批材料等,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2020年无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全年按规定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信息发布审核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信息平台建设
不断探索政府网站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2020年上半年完成了集约化迁移改版工作,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有效提升了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05条,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赣服通”住建专区建设,积极推进我厅有关涉企政策文件接入“赣服通”,实现“掌上可查”“掌上可办”。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省内“一网通办”。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在全省“护网2020”网络攻防演习中被评为“优秀防守单位”。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领导信箱受理咨询投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11 | 8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1 | 1256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1 | 1927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 | 0 | 18 |
行政强制 | 0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0 | 59862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1 | 0 | 0 | 0 | 0 | 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0 | 1 | 0 | 0 | 0 | 0 | 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涉及全省的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住建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为http://zjt.ruiwengd.com,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