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西省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照省政府澳门皇冠体育: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重大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统计服务,为打造“公开、透明、亲民”统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情况。据统计,全年江西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529451次,独立用户访问量达206255人。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统计数据类信息636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218条。江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76条,关注量21952人。江西统计新浪微博全年发布信息102条,关注量1816人。江西统计腾讯微博全年发布信息76条,关注量11853人。
2.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发布解读情况。在全省主流媒体发布了《江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季度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就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解读,接受新华社、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江南都市报、中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各统计专业,根据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公布月、季度、半年、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数据,并以处长解读的形式,通过统计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3.重大政策解读情况。2020年,我局出台并公布了《江西省统计局统计行政约谈制度》《江西省统计局违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三个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在局门户网的政策解读专栏按要求解读了这三项政策。注重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政策解读,采取文字与视频、漫画、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通过主流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讲解普查政策和普查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4.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布2019年度部门决算以及2020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分别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目科目和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了公开。
5.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我办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各4件,及时将办理情况全部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了已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将依申请公开纳入局办公室督办清单,加强督办催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5件,均做到了按时回复。门户网全年收到在线咨询160件,回复160件,回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升信息服务水平。每月第一时间在局内外网、江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布全省及设区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专业负责人署名文章,解读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按照 “4·2·1”新闻发布模式要求,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专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公众预期。建立健全信息空开审核机制、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开表,将公开内容、质量、时限和工作要求全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有效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基于江西省政府对部门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江西省统计局迁移至江西省集约化平台,并实现网站前台内容的重构,页面改版,服务界面的重新规划和各项应用功能的优化提升,完善网站栏目结构,丰富页面设计,增强网站的信息公开、服务应用和网上互动功能,使得江西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在满足国家及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了门户网站建设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研究部署,要求职能部门加强平台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说。局办公室通过认真分析近三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评分结果,着力弥补工作短板。牵头研究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现对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监督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参照国家统计局和兄弟省市统计部门做法,主动编制并发布了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并组织设区市统计局开展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培训,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5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3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3 | 2 | 0 | 1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2 | 1 | 0 | 1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1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信息表达形式还不够丰富,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少数同志相关制度要求不够熟悉,处理具体业务能力还不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按照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建立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我局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应做到同步解读,解读主体是主办处室。
(二)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员宣传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解决薄弱环节。依据近年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评估问题反馈情况,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江西省统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