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西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澳门皇冠体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皇冠比分网: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把政务公开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皇冠比分网: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江西省司法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细化了22项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了责任部门。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本厅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深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提高群众知晓度,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以图文等形式进行了 5 次解读。围绕出台的重大文件、制度和规章条例,先后召开了 6 次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在6月30 日前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印发《江西省司法厅澳门皇冠体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远程视频培训,讲解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信息采集、主动公开、更新维护等工作任务。我厅已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明确了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2020年,共公开信息3958条,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主动公开信息3947条(网站公开信息1639条,微信公开信息1414条,微博公开信息178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7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了《江西省司法厅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江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的渠道。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互联网申请9件,信函申请2件,全部及时受理,按期予以回复。其中,予以公开的5件,不予公开的4件,不属于负责公开的2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印发了《江西省司法厅澳门皇冠体育: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在制发公文过程中将“信息公开选项”设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类型,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即要求规范标注,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上网公开。设置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设置“新闻发布”“互动交流”“民意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表达关切。2020年,网上回复社会公众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咨询达4259件。
进一步完善江西法律服务网功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材料、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统一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做到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
(五)平台建设。开设了立法意见征集、执法公示、人事任免、发展规划、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监督投诉等公共政务栏目,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公众关注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资料,厅门户网站的日均信息交换量达到80余条。2020年,网上公开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类等信息38511件。
(六)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化,省司法厅及时调整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到司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我省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处罚 | 12 | 0 | |
行政强制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在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推进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联系电话:0791-87709031、87709226(值班室);传真号码:0791-87709022、87709226(值班室);邮政编码:330046;电子邮箱:jxsfxxgk@sf.ruiweng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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