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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发布时间:2023-05-28 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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